招商银行被指欺骗顾客:基金当理财产品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9-10 19:35:50  阅读:3619 来源:新浪财经 作者:潘粤明
​  重庆老人何志明夫妻拿着辛苦赚下的10万元人民币准备存到招商银行,在招商银行工作人员的力荐下,购买了一个一年期的理财产品。

  重庆老人何志明夫妻拿着辛苦赚下的10万元人民币准备存到招商银行,在招商银行工作人员的力荐下,购买了一个一年期的理财产品,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一年期到了以后去银行才发现,他们购买的却是一个基金产品,而银行工作人员当初承诺一年有最少4000多元利息也成为泡影。

  招商银行将基金当理财产品卖 顾客受骗购买讨说法

  经济网讯(记者夏一仁•张晓峰重庆报道)重庆老人何志明夫妻最近一直被一件事情所困扰,他们拿着辛苦赚下的10万元人民币准备存到招商银行,在招商银行工作人员的力荐下,购买了一个一年期的理财产品,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当存款一年期到了以后去银行才发现,他们购买的却是一个基金产品,而银行工作人员当初承诺一年有最少4000多元利息也成为泡影,《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经济网西南频道”记者为此展开调查。

  老夫妻同去招行存款10万元 银行工作人员力荐购买理财产品

  2014年4月23日,记者在重庆市南岸区见到了何志明夫妻,两位老人气愤地拿出一沓材料对记者说:“当初我们是准备把这10万元存到银行,还有利息,可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一再向我们推荐一种理财产品,我们就购买了,哪想到这不是什么理财产品,而是一种基金,如果当初工作人员就说是基金,我们是说什么也不会购买啊!这银行不是变相的欺骗我们吗?”

  据两位老人介绍,2013年4月7日,他们来到招商银行重庆南岸支行,准备将10万元存入改行,在银行大厅,工作人员汪融积极地向老人推荐一个理财产品,并称如果这笔钱不急着用存入银行,不如购买这个理财产品,购买一年期会比存入银行的利息高出很多,年利率不低于4%,汪融还给老人计算了一下表示,这10万元购买这个理财产品,一年期到后,最少可以拿到4000多元的利息。

  何志明夫妻二人听信了汪融的介绍,与她一起办理了购买这个理财产品一年期的相关手续,老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经济网西南频道”,至此,他们都不知道,他们购买的这个理财产品会是一种基金。

  到期后到银行取款被告知是基金不能如期取款

  何志明老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经济网西南频道”,今年4月21号,他们夫妻二人来到银行,准备把这10万元及其利息一并取出,可得到的答复让他们大吃一惊,招行重庆南岸支行的理财产品工作人员许汝莲告诉他们,由于何志明购买的是一个基金产品,不能如期取款,要等一定的解约赎回期后才可以取款,也就是说要4月28日是解约赎回期,到5月5日才可以取出这10万元,并且利息也仅有1000多元,如果取款,还要扣除600多元的手续费,两位老人当时就愣了,不是购买的一个什么理财产品吗?不是一年最低有4000多元的利息吗?现在怎么是基金了?怎么就只有1000多元的利息?而且还要扣除600多元的手续费?这不是骗人吗?两位老人气愤地要见当时的工作人员汪融,但被告知汪融在休产假,在与汪融电话要求给个解释时,汪融称老人购买的是基金,而不是理财产品,所以购买基金就要等一定的期限才可以取款并要扣除一定的手续费,当老人问其当初为什么没有说明购买的是基金并且承诺的最少一年会有4000多元的利息时,汪融予以否认。

  银行解释:工作人员没有错 无任何处理意见

  2014年4月24日下午,在招商银行重庆分行的一间会议室里,招行重庆分行负责客户投诉的万姓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经济网西南频道”记者,在接到招行重庆南岸支行的这个情况汇报后,经过调查了解,银行工作人员在销售这个理财产品的过程中,手续、程序是合法的,目前没有发现这个工作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有过错,因此招行重庆分行对此事件没有任何的处理意见,而对于客户的反映和要求,只有招行重庆南岸支行按照一定的程序去处理。

  这位负责人向《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经济网西南频道”记者出示了几个材料显示,何志明当初购买的是一种基金产品,产品名称为“南方永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成立于2013年4月25日,万姓负责人解释这个产品是招行代理的一种基金产品,当记者问询基金是不是可以当成理财产品向客户来介绍和推荐出售时,这位负责人不做回答,又给记者出示了一个理财产品销售的调查表,并表示客户购买理财产品是与银行双方都签字认可的,记者问到这个调查表上并没有显示购买基金字样时,对方不做解释,当记者问到客户有无这个调查表时,这位负责人表示客户没有,是银行自己留作档案所用,当记者表示既然是银行与客户双方签字认可,那么为什么不给客户留有一份时,对方不做回答,当《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经济网西南频道”记者要求留一份这个调查表时,这位负责人以为客户资料保密及向领导汇报同意后为由予以拒绝。

  银行专业人士解释:工作人员销售解释不清 产生误导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经济网西南频道”记者经过调查后有一些疑虑,这个“南方永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成立于2013年4月25日,而何志明老人是4月7日到招行去存款,经过工作人员的推荐购买了这个产品,为什么既然是客户与银行的双方签字认可的一个调查表,怎么不给客户一份?为什么不能提供给记者?既然理财产品是双方认可的,那客户购买的债券基金也是理财产品吗?

  重庆银行界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权威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经济网西南频道”透露,目前各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有很多种,有的是银行自己开发的一种理财产品,有的是银行代理销售的理财产品,如果单存从理财产品的大类上分析,银行代理的债券基金产品部应算是理财产品,而一些银行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仍以银行专业人士、专业知识来向客户推销和推荐,在产品解释上给客户造成一种概念混淆和误导,因此银行与客户就会有一些矛盾产生,而对于当初客户与银行工作人员的推销、购买对话,由于没有现场录音,因此很难分辨当事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这位业内人士表示,现在一些银行针对以上表述的相关矛盾,都有了很好的解决办法,那就是借鉴于国外银行的一些相关做法,把银行工作人员与客户的销售对话进行现场录音,这样就让销售过程更加公正、透明、合法化,化解了矛盾,增强了银行的公信度。

  此事件最终如何进展?《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经济网西南频道”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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