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区加大力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年内计划发放17.5万张职业培训券
来源:广西日报
本报南宁讯(记者/罗琦通讯员/杨樯)7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于日前印发通知,部署我区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工作,明确2021年全区计划发放职业培训券17.5万张,2022年实现面向所有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发放职业培训券。
通知明确,自2021年7月起,企业职工、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原则上均需使用职业培训券结算培训补贴,逐步实现其他群体使用职业培训券结算培训补贴,并归集技能培训、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等证书信息,逐步累积形成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
据了解,个人可通过“广西人社APP”或微信、支付宝电子社保卡渠道领取职业培训券,支持卡券、活动页面等多入口领取,领取时需进行身份验证。同一券一人只能领取1次,使用1次,设置使用期限。目前,职业培训券功能模式上支持有面值的“面值券”和无面值的“抵用券”两种模式;发放模式上支持主动领取的“通用券”和发放到人的“定向券”两种模式。
又讯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日前与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就扩大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范围印发通知,要求持续实施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动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含技工院校)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通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其专账资金补贴性培训对象扩大到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各院校通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所获得的收入、参加自治区级及以上教学比赛单位配套的奖励以及动态核增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均不受单位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或控高线限制。
此外,全区也将进一步完善“两目录一系统”(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由教育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后统一纳入“两目录一系统”,并按照现行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开展培训。
责任编辑:李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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