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做广告、供试吸、换马甲……警惕电子烟销售向未成年人开绿灯
近两年,电子烟走入大众视野,显眼的海报、炫酷的广告、“免费试吸”的标志引人跃跃欲试;彩票站、咖啡馆甚至健身房、便利店都在显眼处搭售;网络上,电子烟销售俨然自成一“隐秘世界”……购买越来越方便,甚至不问顾客身份,就对青少年大亮绿灯。这种卖法,该严加监管了。
几番尝试后,记者发现,此类网络卖家销售模式大同小异,月销上千单的不在少数。除了“电子雾化器”,“雾化棒”“雾化能量棒”等关键词也可为消费者打开电子烟销售的隐秘世界。据了解,上述网络平台只是电子烟虚拟交易的渠道之一,不少消费者借由微信就能和卖家完成交易。
在另一购物软件上,记者甚至还遇到了声称能提供尼古丁浓度高达8.5mg的“劲儿更大”“外贸版”烟弹的卖家,发来的产品图片没有任何中文标识。所有这些卖家有什么共同点?——都不验证顾客身份。
让监管之光照入隐秘世界
有调查结果显示,青少年使用电子烟后成为卷烟使用者的风险是从不使用电子烟者的2.21倍。
值得警惕的是,电子烟已经悄悄渗入我国青少年生活。一位南京网友曾感慨:“路上有很多中学生模样的脖子上都挂电子烟。”中国疾控中心发布的《2019年中国中学生烟草调查》显示,过去5年我国初中学生听说过和现在使用电子烟的比例显著上升。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王晨表示,2018年和2019年国家两份电子烟监管通告均未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后果作出规定,这也导致目前几乎没有相关处罚向不验证顾客身份的销售者“亮剑”。
多名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指出,在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正式纳入电子烟之前,他们仍受困于执法盲区:“无法可依,就谈不上执法力度,也谈不上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完善立法,正是社会各界的普遍呼声。
北京市控烟协会4月20日表示,国家烟草专卖局不适合作为电子烟的监管单位,建议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电子烟进行监管。“国家烟草专卖局本质上是在执行烟草总公司的企业职能,不适合作为电子烟的监管单位。”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说。
修改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刚刚开始。让法律监管的光芒照入电子烟销售的隐秘世界,人们都在期待。
责任编辑:梁斌 SF055
原标题:做广告供试吸换马甲……警惕电子烟销售向未成年人开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