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2月31日讯,上交所布告称,自2020年1月1日起,下调本所主板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含存托凭据)上市费收费规范。
详细调整如下:
一、下调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含存托凭据)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收费规范,并暂免收取总股本4亿股(含)以下上市公司股票(含存托凭据)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二、为支撑科创企业发展,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含存托凭据)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收费规范按主板调整后收费规范的50%确认,并暂免收取。
三、优先股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收费规范按上述同板块收费规范的80%确认,并适用上述暂免规则。
原文如下: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下调上市公司上市费收费规范的告诉
各商场参加主体:
为进一步执行降费方针,下降直接融资本钱,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经研究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自2020年1月1日起,下调本所主板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含存托凭据)上市费收费规范。详细调整如下:
一、下调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含存托凭据)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收费规范(详见附件),并暂免收取总股本4亿股(含)以下上市公司股票(含存托凭据)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二、为支撑科创企业发展,本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含存托凭据)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收费规范按主板调整后收费规范的50%确认,并暂免收取。
三、优先股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收费规范按上述同板块收费规范的80%确认,并适用上述暂免规则。
康复收取上述暂免费用的时刻另行告诉。
特此告诉。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费收费规范表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