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客户端 徐隽
2019年11月21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揭露开庭审理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洪顺纳贿一案。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撑公诉,被告人赵洪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与诉讼。
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8年,被告人赵洪顺使用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运转司副司长、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开展计划司司长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当,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承包烟草企业印刷和广告业务、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获取利益,不合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资产,合计折合9032万余元。提请以纳贿罪追查赵洪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依据,被告人赵洪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两边在法庭的掌管下充沛宣告了定见,赵洪顺进行了最终陈说并当庭表明认罪悔罪。被告人的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大众五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终,法庭宣告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