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同程旅行因不正当价格行为遭行政处分,罚款5万元)
天眼查多个方面数据显现,8月14日,同程旅行的运营主体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姑苏工业园区商场监督办理局行政处分,并罚款5万元。处分原由于2018年12月6日起的一项优惠活动里,实践价格与宣扬价格不符,对顾客在挑选是否购买“机酒优惠活动”时发生误导。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所指的“使用虚伪的或许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法,拐骗顾客或许其他运营者与其进行买卖”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注册资本约1.1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吴志祥,运营范围包含信息服务事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买卖处理事务(仅限运营类电子商务)等。
据我国经济网报导,为保证旅行者合法权益,标准在线旅行商场秩序,促进在线旅行工业可持续发展,10月8日,文明和旅行部发布《在线旅行运营服务办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本日起至11月10日揭露征求意见。《暂行规定》清晰了在线旅行运营服务的适用范围、主体界定、应急机制以及渠道内容审阅责任。一起,对虚伪预订、不合理贱价游、大数据“杀熟”等热点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并拟定了有关行政法律、信誉惩戒的程序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