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顾志娟)10月11日,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宣告证监会撤销期货公司、基金办理公司、证券公司的外资股比约束时点,三者别离将于2020年1月1日、2020年4月1日、2020年12月1日起撤销外资股比约束。
本年7月,国务院金融安稳委员会发布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行动,其间包含将原定于2021年撤销证券公司、基金办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约束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
高莉表明,证监会已于2018年8月发布外商投资期货公司办理办法,将外商投资期货公司股比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证监会进一步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撤销期货公司外资股比约束,外商可根据相关办理条例向证监会提交行政许可请求,契合条件的外商持股份额可至100%,证监会将依法依规予以批阅。
别的,2020年4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撤销基金办理公司的外资股比约束;2020年12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撤销证券公司的外资股比约束。
高莉表明,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执行我国对外开放的整体布置,活跃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进程,厚实做好每一项对外开放的具体作业,持续依法合规高效做好合资证券公司、基金办理公司的建立或改变实践操控人的审阅作业。
新京报记者 顾志娟
修改 王宇 校正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