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局:所检测6种儿童用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9-07 20:31:57  阅读:3598 来源:新浪财经 作者:李小璐
​  这些儿童用品   质量安全风险你知道吗?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副主任陆春明29日介绍,近期,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儿童家具。

  这些儿童用品

  质量安全风险你知道吗?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副主任陆春明29日介绍,近期,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儿童家具等6种儿童用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发现这些产品均存在一些质量安全风险。质检总局发布警示,提示消费者注意防范。

  儿童家具 结构安全和警示标识缺失风险

  在儿童家具方面,质检总局共从市场上采集样品40批次。结果表明,22批次产品存在问题。其中,20批次检出有边缘及尖端,存在碰伤或划伤风险;16批次检出警示标识不合格,存在误用风险。

  质检总局提示消费者,尽量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儿童家具,对于无警示标识、无品牌型号、无适用年龄段标注、无使用说明的产品,应避免购买。

  儿童轮滑鞋 机械物理安全风险

  在儿童轮滑鞋方面,质检总局共从市场上采集样品30批次。结果表明,29批次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其中,27批次检出可触及的危险锐利边缘,存在割伤、划伤风险;27批次内衬材料不好,存在磨破儿童脚踝的风险。

  质检总局提示消费者,要尽量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儿童轮滑鞋,对于无产品名称信息、无品牌型号、无警告说明的产品,以及未注明可以供儿童使用的轮滑鞋,应避免购买。

  婴幼儿床 机械安全和甲醛伤害风险

  在婴幼儿床方面,质检总局共从市场上采集样品50批次。结果表明,21批次产品存在机械安全风险,其中,14批次旁板与床头内高不足,婴幼儿在攀爬玩耍时可能跌落或掉落。此外,有2批次产品甲醛释放量过高,均为实木和人造板混合材质,实木类产品无甲醛超标现象。

  质检总局提示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婴幼儿床时要注意产品存在的甲醛伤害风险,在使用婴幼儿床时应保持恰当的通风状态,尽量避免长时间密闭使用,同时应远离火源等高温物体。新购婴幼儿床使用时应尽量多开窗、多透气,以利于有害物质尽快挥发。

  儿童推车 纺织物中残留甲醛的安全风险

  针对儿童推车用纺织物中可能存在的甲醛危害,质检总局共采集样品25批次。结果发现,在自然状态下有7批次产品中残留甲醛含量超过限量要求(≤20mg/kg);经清洗后再检测,所有产品中残留甲醛含量均未超过20mg/kg。

  质检总局提示消费者,使用前对儿童推车用纺织物进行清洗并晾晒,这样可加速残留甲醛的挥发,有效降低甲醛的残留量。此外,颜色过于鲜艳的儿童推车使用的染料往往较多,相对来说残留甲醛的可能性更高,因此应尽量避免购买此类产品。

  银饰品 铅含量超标风险

  在儿童银饰品方面,质检总局共从市场上采集样品50批次。结果发现,14批次产品铅含量过高,长期接触可能迁入儿童体内,导致贫血,引发多动、听觉障碍、智力低下等症状;有害元素溶出量则均未发现问题。

  质检总局提示消费者,特别应注意查看是否有儿童首饰的标识,不要购买或给儿童佩戴供成人使用的饰品。由于儿童处于成长发育阶段,对有害重金属元素的耐受量低,建议不要给儿童长期佩戴饰品。

  荧光棒 荧光物质弯折泄露风险

  在荧光棒产品方面,质检总局共从市场上采集样品30批次。结果表明,30批次产品均存在质量安全风险。其中,8批次在模仿儿童滥用操作(如反复弯折1~5次)时,在折痕处有液体喷出或渗出,挤压会有更多液体流出,存在吸入性中毒、皮肤接触性中毒、误食性中毒的风险。

  质检总局提示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荧光棒产品时要注意产品可能存在的荧光物质弯折泄露风险。避免购买“三无”荧光棒产品,建议尽量不选择购买此类风险极高的产品给儿童使用。

  部分快时尚品牌产品

  是安全质量不合格重灾区

  陆春明介绍,1月到5月,进口婴幼儿及儿童服装检出不合格1828批次,H&M、GAP、Mothercare等快时尚品牌产品是安全质量不合格重灾区,查出安全质量不合格批次最多。部分知名品牌如DIOR进口婴儿服装同样存在pH值及纤维成份标识不合格情况。

  质检总局提醒消费者购买儿童产品时注意:

  一是玩具和童车产品应有“CCC”认证标识,不要购买带有可能会被吞下或者吸入小部件的玩具,以及带有尖端或粗糙边缘的玩具。使用时需年龄分组和警示说明。

  二是选购儿童服装时,应检查扣子和装饰性小物件是否牢固,避免购买含有涂层印花或者较多小部件的婴幼儿服装,并在认真清洗之后供婴幼儿穿着。

  三是婴幼儿纸尿裤(垫)应该选购包装完整,外观整洁,标识清楚,无异味的产品。

  四是食品接触产品选购时应注意查看中文标注的使用说明,包括产品名称、材质,应尽量避免颜色鲜艳的进口食品接触产品。

  儿童玩具限用6种增塑剂

  我国出台4项玩具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

  儿童玩具限用6种增塑剂

  本报讯 (记者 宋洁) 昨日,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中消协联合陕西省消协、西安市消协等30多家全国副省级以上消协,共同向消费者普及国家刚刚颁布的“玩具安全新标准”知识,提请涉及安全的相关内容,以便科学合理选择,保护儿童健康安全权益。

  省消协表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了《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玩具安全第3部分:易燃性能》、《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计划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新版《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以安全为核心目标,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同时,加严了对声响、机械部件、燃烧性能等安全指标的要求。对于公众的增塑剂,新标准也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等6种增塑剂列为限用物质,限量要求跟欧盟相同。新标准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参考了国际标准,并借鉴了欧盟的相关指令和标准,主要技术指标跟国际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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