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如此,权阉的生活也是极其奢华,几乎每个人都积累了万贯家产。《后汉书》中记载当时的大宦官:“府署第馆,棋列于都鄱,子弟支附,过半于周国。南金、和宝、冰纨之积,盈仞珍藏。”唐代大宦官窦文场、霍仙鸣,仅仅其一个得宠的手下朱华,就积蓄了“累钜百万”的家私。明武宗时权阉刘瑾,被抄家时据统计仅大玉带就有80条,黄金250万两,白银5000余万两。另一说法是黄金1250万两,白银2亿5千万两,可能其中有夸大成分不可信。晚清权阉李莲英,一次献给隆裕太后的珠宝玉器就达8方盘,他的两个过继女儿,一次就各分得白银17万两。当他们在位时,吃穿住行,比之一般王公大臣的奢侈有过之而无不及。表面看来,确实风光无限,在他们的身上找不出丝毫的奴仆影子。
中国的宦官,一般具有君主家奴与国家官员的双重身份。早期的内廷阉人,大都来自于战俘和宫刑罪犯,地位低下、执役下贱,并不具有官员的身份,从严格意义上说并不能称为“官”,乃是纯粹的内廷奴仆。秦汉一统天下后,宦官集团开始分化,部分上层的宦官取得了国家官员的身份,但更大多数的中下级宦官仍然在内廷中处于被奴役的地位。即使是高级宦官,他们的官员身份来自于帝王的赏赐,其得也迅焉,其逝也忽焉,可能在瞬息之间化为乌有,从本质上说仍然没能摆脱家奴的身份,这一点有别于外廷朝臣。
关于这一点,历代都有过清楚的表述。《后汉书》称:“阉官之隶,刀踞之残,品卑人贱,谗谄媚主。”清乾隆谕云:“太监等乃乡野愚民,至微极贱……尔等当自量其分,敬谨小心,常怀畏惧,庶几永受皇恩,得免罪戾也。”民谚也说:“一岁主,百岁奴,上下之分秩然。”宦官生来就是奴隶,这一点是永远也无法改变的。戏剧《法门寺》中,有一太监贾桂自称站惯了,一朝坐着反倒手足无措,读来让人心酸。
在人类历史的早期,宦官最初就是作为国君看守王宫的家奴,只是到了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宦官的职责不断扩大,其身份也随之变化。下面,我们先来看看宦官的职责演变过程。
西周时期,《周礼》中对宦官的职责便有了明确的规定。西周王宫的宦官共有“八官”。宫正,掌管王宫的戒令纠察,也就是警卫打更之类。宫伯,掌管宫中所有的男役清扫工作。宫人,掌管君王的寝处,执烛供炭。内宰,掌管宫中图书资料。内小臣,掌管王后的一切事务,王后出门时的前驱导引。寺人,掌管宫内所有女性的戒令,以避免她们和其他正常男子接触,以及通知她们何时面见国君。内竖,掌管君王的法令。阍人,掌管王宫的所有门户钥匙,看管大门。此外还有“典衣”,负责帝王衣物的收藏和穿戴。尚浴,侍奉帝王洗澡。不过,宫正、宫伯、内宰、内小臣等职务,一般是由王族成员担任,阉割之人主要充当阍人、典衣、内竖等角色,是完完全全的内廷奴隶。这充分表明,宦官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是君王的奴隶,而且是最下贱的家奴。
到了秦代,丞相李斯对宦官的地位曾有过概括:宦官乃“内宫之厮役也”,属于“贱人”之列。秦始皇大修阿房宫,据载役使“隐宫徒刑者七十余万人”。到汉代,宦官被称为“中黄门”、“中常侍”等。杜佑在《通典》中考证,黄门的本意,就是指看管皇宫大门的奴仆。至于汉代宦官职称中的“内者”、“中官私府令”,前者管理宫内帏帐卧具,后者则是“裁衣被补浣者”。以东汉为例,东汉宦官秩比两千石等级者,只有中常侍、大长秋及皇太后诸卿,人数不过二十余人。而中黄门一职,秩比百石,属于官吏品秩中的最下等,而能够任中黄门者亦为数不多,大多数的普通宦官显然不具备官员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