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仙李白是个剑术高超的侠客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1-27 00:34:04  阅读:406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陈楚生
​    李白生活在盛唐时期,二十五岁时只身出蜀,开始了广泛漫游生活,南到洞庭湘江,东至吴、越,寓居在安陆、应山。直到天宝。

  

  李白生活在盛唐时期,二十五岁时只身出蜀,开始了广泛漫游生活,南到洞庭湘江,东至吴、越,寓居在安陆、应山。直到天宝元年(742年),因道士吴筠的推荐,李白被召至长安,供奉翰林,后因不能见容于权贵,在京仅两年半,就赐金放还而去,然后飘荡四方的漫游生活。

  李白和杜甫并称“大李杜”。他的诗歌既反映了时代的繁荣景象,也揭露了统治阶级的荒淫和腐败,表现出蔑视权贵,反抗传统束缚,追求自由和理想的积极精神。

  扑朔迷离的身世

  在李白的生平中,有一件事非常可疑——终生没有参加科举考试。唐代主要诗人中,只有李白没有参加科考,这是一件耐人寻味的事情。李白自己的说法是:我是天才,懒得考进士。实际上这只是托词,李白有他的难言之隐,他根本没资格参加科举考试,这跟他的身世有关。

  

  李白的祖上因为犯了法,被贬到当时的边疆——碎叶城一带。被流放地以游牧为主要谋生手段,中土之士不一定擅长。但李白的祖先是从中土过去的,对中土有什么物产,西域有什么物产,都比较清楚。李白的先人在这种情况下选择生存方式,最合适的就是做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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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白生活在盛唐时期,二十五岁时只身出蜀,开始了广泛漫游生活,南到洞庭湘江,东至吴、越,寓居在安陆、应山。直到天宝元年(742年),因道士吴筠的推荐,李白被召至长安,供奉翰林,后因不能见容于权贵,在京仅两年半,就赐金放还而去,然后飘荡四方的漫游生活。

  李白和杜甫并称“大李杜”。他的诗歌既反映了时代的繁荣景象,也揭露了统治阶级的荒淫和腐败,表现出蔑视权贵,反抗传统束缚,追求自由和理想的积极精神。

  扑朔迷离的身世

  在李白的生平中,有一件事非常可疑——终生没有参加科举考试。唐代主要诗人中,只有李白没有参加科考,这是一件耐人寻味的事情。李白自己的说法是:我是天才,懒得考进士。实际上这只是托词,李白有他的难言之隐,他根本没资格参加科举考试,这跟他的身世有关。

  

  李白的祖上因为犯了法,被贬到当时的边疆——碎叶城一带。被流放地以游牧为主要谋生手段,中土之士不一定擅长。但李白的祖先是从中土过去的,对中土有什么物产,西域有什么物产,都比较清楚。李白的先人在这种情况下选择生存方式,最合适的就是做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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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松浦友久所著《李白的客寓意识及其诗思——李白评传》一书记载,李白未在任何公开场合提到其父的名字。只有范传正《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里称李白的父亲为“李客”。这《新墓碑》是根据伯禽“手疏十数行”而写的,伯禽是李白的长子,史料的可靠性很大。有关部分记述如下:

  神龙初,潜还广汉,因侨为郡人。父客,以逋其邑,遂以客为名。高卧云林,不求禄仕。

  由伯禽“手疏”可知,李白的父亲因为“以逋其邑,遂以客为名”,也就是说,他并没有真正的名字。因此,有学者推论,李白父亲是一名没有正式汉名的异族移居者。与他的这种出身相关,李白青年时期,在四川的生活大概是被排斥的,故自离川之后,再未回归一度作为“故乡”的蜀地。四十几岁在长安被放逐时,晚年流放夜郎途中得知被赦免的消息时,他并没有折返更近的蜀地,而是照旧返回江南。

  

  按照当时唐朝的律法,科举制度虽然相对宽松,但对于考生的身份审查却毫不马虎。参加科举考试,先要通过资格审查。审查中要注明:“郡县乡里名籍”、“父祖它名”,此外还规定,如果家里是做买卖的,或者关系比较近的亲属是做生意的,就不能来考进士;异民族的子孙也被排斥在外。当然,罪犯的后人更没有资格。

  李白的身世,恰好都占了:一是罪人之后,二是商人之子,且恐为异民族之子。这样的出身,使他喊出了真真切切的牢骚:“我本不弃世,世人自弃我!”李白一生没有参加科考不足为奇,他为友人剔骨迁葬的行为,却着实让人无法理解。

  据李长之的《李白传》记载,李白从25岁到27岁间,曾经东游扬州(现在江都);那时他大量挥霍,一年之内,花了30万两金子,都救济了“落魄公子”。李白与蜀中好友吴指南结伴游历,他们到达岳阳的时候,吴指南得重病去世。李白悲痛欲绝,伏于吴指南之尸恸哭。李白为友守丧期间,来了一只猛虎,此时李白如逃走,猛虎便会撕食吴指南尸体而不会追赶他。但李白为了保全朋友的遗体,竟冒着生命危险与猛虎对峙,最后终以手中剑逼退饿虎。

  李白将吴指南的尸体暂葬于洞庭湖边。一年后,他专程赶赴岳阳,挖出吴指南的尸骸,其尸体尚未完全腐烂。李白扛着他的尸体来到湖边,用刀子刮去腐肉,用湖水洗干净,将所有的尸骨拣拾装好,历尽艰险一路背着走到武昌,借钱将吴指南的尸骨厚葬于城东。南京大学中文系的教授周勋初撰文对李白这一怪异行为作出了解释,文章称,剔骨迁葬的风俗,在汉族人中自古至今闻所未闻,但在中原地区之外的有些民族中,这一类的葬法现在仍然在流行。这一说法,可作为李白并非汉人的一个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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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当时唐朝的律法,科举制度虽然相对宽松,但对于考生的身份审查却毫不马虎。参加科举考试,先要通过资格审查。审查中要注明:“郡县乡里名籍”、“父祖它名”,此外还规定,如果家里是做买卖的,或者关系比较近的亲属是做生意的,就不能来考进士;异民族的子孙也被排斥在外。当然,罪犯的后人更没有资格。

  李白的身世,恰好都占了:一是罪人之后,二是商人之子,且恐为异民族之子。这样的出身,使他喊出了真真切切的牢骚:“我本不弃世,世人自弃我!”李白一生没有参加科考不足为奇,他为友人剔骨迁葬的行为,却着实让人无法理解。

  据李长之的《李白传》记载,李白从25岁到27岁间,曾经东游扬州(现在江都);那时他大量挥霍,一年之内,花了30万两金子,都救济了“落魄公子”。李白与蜀中好友吴指南结伴游历,他们到达岳阳的时候,吴指南得重病去世。李白悲痛欲绝,伏于吴指南之尸恸哭。李白为友守丧期间,来了一只猛虎,此时李白如逃走,猛虎便会撕食吴指南尸体而不会追赶他。但李白为了保全朋友的遗体,竟冒着生命危险与猛虎对峙,最后终以手中剑逼退饿虎。

  李白将吴指南的尸体暂葬于洞庭湖边。一年后,他专程赶赴岳阳,挖出吴指南的尸骸,其尸体尚未完全腐烂。李白扛着他的尸体来到湖边,用刀子刮去腐肉,用湖水洗干净,将所有的尸骨拣拾装好,历尽艰险一路背着走到武昌,借钱将吴指南的尸骨厚葬于城东。南京大学中文系的教授周勋初撰文对李白这一怪异行为作出了解释,文章称,剔骨迁葬的风俗,在汉族人中自古至今闻所未闻,但在中原地区之外的有些民族中,这一类的葬法现在仍然在流行。这一说法,可作为李白并非汉人的一个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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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

  一直以来,世人都知道李白是一位“斗酒诗百篇”的大诗人,然而,少有人知道,李白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古惑仔”。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李白的《侠客行》不仅仅在写他所景仰的古时的侠客,同时在暗写他自己的经历。《新唐书?文苑传》特别指出,李白“喜纵横术,击剑,为任侠”。李白在向别人推介自己的特长时曾说:“十五好剑术,……三十成文章。”明明白白地强调:自少年时,他就开始学剑。他生怕别人会因为他的五短身材而瞧不起他的功夫,解释性地说:“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王公大人许与义气!”(《上韩朝宗》)

  李白身材不够高大,但身轻体健,有万夫不挡之勇。唐代流行斗鸡活动,年轻时的李白脾气火爆,在一次斗鸡活动中,大发神威一连手刃了好几个泼皮。“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在闹市拿刀砍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不折不扣的古惑仔。首都师范大学的教师檀作文就写了一本《大唐第一古惑仔李白实录》。

  

  为了学剑术,提高武艺,李白又专门到山东。他在《五月东鲁行答汶上翁》一诗中写道:“顾余不及仕,学剑来山东。”唐代文人裴敬写过一篇文章《翰林学士李公墓碑》,里面讲李白“常心许剑舞。裴将军,予曾叔祖也。尝投书曰:‘如白愿出将军门下’。”大唐有三绝,李白的诗歌、裴旻的剑术、张旭的草书。张旭和李白都是饮中八仙;裴将军是李白的师父,是大唐第一剑客。李白作为裴旻的徒弟,其剑客身份确定无疑。

  李白除了有一个著名的剑客师父外,还有一个杀手徒弟,有诗为证——《赠武十七谔》,他的徒弟叫武谔,排行十七。从这首诗的序里面,我们就可以看出两人的关系:

  门人武谔,深于义者也。质本沉悍,慕要离之风,潜钓川海,不数数于世间事。闻中原作难,西来访余。余爱子伯禽在鲁,许将冒胡兵以致之。酒酣感激,援笔而赠。

  李白说:我徒弟武谔不善于说话,却是个讲义气的人,而且沉稳、凶悍。他听说安史之乱爆发了,就来拜我为师,准备为国效力。我的儿子伯禽在山东,我没有办法去看他。可是武谔说他有本事把少主人救出来。我在感激之余,就写下了这首诗送给武谔。武谔是个杀手,不是诗人。他拜李白为师,是要学武艺,而不是学诗文。

  千古文人侠客梦,在唐代,作侠客、为大将是当时年轻人的普遍追求,是一种时髦的人生观,是太平盛世的时代精神。杨炯说:“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从军行》);李颀说:“男儿事长征,少小幽燕客”;高适说:“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燕歌行》)等等,概莫如是,实风尚所致。所以,李白追求高明的剑术,一点也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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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

  一直以来,世人都知道李白是一位“斗酒诗百篇”的大诗人,然而,少有人知道,李白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古惑仔”。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李白的《侠客行》不仅仅在写他所景仰的古时的侠客,同时在暗写他自己的经历。《新唐书?文苑传》特别指出,李白“喜纵横术,击剑,为任侠”。李白在向别人推介自己的特长时曾说:“十五好剑术,……三十成文章。”明明白白地强调:自少年时,他就开始学剑。他生怕别人会因为他的五短身材而瞧不起他的功夫,解释性地说:“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王公大人许与义气!”(《上韩朝宗》)

  李白身材不够高大,但身轻体健,有万夫不挡之勇。唐代流行斗鸡活动,年轻时的李白脾气火爆,在一次斗鸡活动中,大发神威一连手刃了好几个泼皮。“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在闹市拿刀砍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不折不扣的古惑仔。首都师范大学的教师檀作文就写了一本《大唐第一古惑仔李白实录》。

  

  为了学剑术,提高武艺,李白又专门到山东。他在《五月东鲁行答汶上翁》一诗中写道:“顾余不及仕,学剑来山东。”唐代文人裴敬写过一篇文章《翰林学士李公墓碑》,里面讲李白“常心许剑舞。裴将军,予曾叔祖也。尝投书曰:‘如白愿出将军门下’。”大唐有三绝,李白的诗歌、裴旻的剑术、张旭的草书。张旭和李白都是饮中八仙;裴将军是李白的师父,是大唐第一剑客。李白作为裴旻的徒弟,其剑客身份确定无疑。

  李白除了有一个著名的剑客师父外,还有一个杀手徒弟,有诗为证——《赠武十七谔》,他的徒弟叫武谔,排行十七。从这首诗的序里面,我们就可以看出两人的关系:

  门人武谔,深于义者也。质本沉悍,慕要离之风,潜钓川海,不数数于世间事。闻中原作难,西来访余。余爱子伯禽在鲁,许将冒胡兵以致之。酒酣感激,援笔而赠。

  李白说:我徒弟武谔不善于说话,却是个讲义气的人,而且沉稳、凶悍。他听说安史之乱爆发了,就来拜我为师,准备为国效力。我的儿子伯禽在山东,我没有办法去看他。可是武谔说他有本事把少主人救出来。我在感激之余,就写下了这首诗送给武谔。武谔是个杀手,不是诗人。他拜李白为师,是要学武艺,而不是学诗文。

  千古文人侠客梦,在唐代,作侠客、为大将是当时年轻人的普遍追求,是一种时髦的人生观,是太平盛世的时代精神。杨炯说:“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从军行》);李颀说:“男儿事长征,少小幽燕客”;高适说:“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燕歌行》)等等,概莫如是,实风尚所致。所以,李白追求高明的剑术,一点也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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