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2016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4%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10-19 03:12:48  阅读:7546 来源:新浪财经 作者:杨恭如
​  2016年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9%  2016年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757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0.9%(扣除价格因。

  2016年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9%

  2016年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757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0.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6945亿元,增长9.8%。

  2016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2316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54286亿元,增长8.1%。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2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7233亿元,同比增长10.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524亿元,增长11.2%。2016年全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85814亿元,比上年增长10.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6503亿元,增长10.9%。

  按消费类型分,12月份,餐饮收入3352亿元,同比增长10.6%;商品零售28405亿元,增长10.9%。2016年全年,餐饮收入35799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商品零售296518亿元,增长10.4%。

  在商品零售中,12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5999亿元,同比增长10.0%。2016年全年,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45073亿元,比上年增长8.3%。

  2016年全年,全国网上零售额51556亿元,比上年增长26.2%。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41944亿元,增长25.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2.6%;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28.5%、18.1%和28.8%。

  2016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12

1-12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1757

10.9

332316

10.4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16945

9.8

154286

8.1

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

-

41944

25.6

按经营地分

 城镇

27233

10.9

285814

10.4

 乡村

4524

11.2

46503

10.9

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

3352

10.6

35799

10.8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

946

6.7

9213

6.0

 商品零售

28405

10.9

296518

10.4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15999

10.0

145073

8.3

      粮油、食品类

1586

8.6

15055

10.9

      饮料类

224

8.8

2175

10.5

      烟酒类

465

11.0

4300

9.3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

1629

7.1

14433

7.0

      化妆品

227

11.0

2222

8.3

      金银珠宝

323

4.8

2996

0.0

      日用品

589

13.9

5467

11.4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

979

9.5

9004

8.7

      中西药品

857

9.1

8460

12.0

      文化办公用品

379

15.3

3306

11.2

      家具

300

9.9

2781

12.7

      通讯器材

384

8.0

3894

11.9

      石油及制品

1801

7.1

18697

1.2

      汽车

4873

14.4

40372

10.1

      建筑及装潢材料

392

10.2

3372

14.0

  注:1.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2.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5年12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6年12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月份

环比增速(%

2015

12

0.82

2016

0.82

2

0.79

3

0.88

4

0.85

5

0.83

6

0.95

7

0.79

8

0.93

9

0.88

10

0.75

11

0.98

12

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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