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聊城讨债江湖:手机定位误差20米 宾馆扣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10-18 09:39:30  阅读:2061 来源:新浪财经 作者:责任编辑NO。卢泓钢
​  起底聊城讨债江湖:手机定位、老家“宣传”、宾馆扣人  中青报·中青在线 中国青年报  近日,山东聊城的讨债人员备受。。

  起底聊城讨债江湖:手机定位、老家“宣传”、宾馆扣人

  中青报·中青在线 中国青年报

  近日,山东聊城的讨债人员备受。他们接受委托,游走于法律灰色地带,会对欠钱者“软硬兼施”,手机定位,到老家“宣传”,把人扣在宾馆…隐私、名誉、人身自由,种种底线屡被突破,也让暴力催债屡屡发生。暴力讨债困局为何难解?

  长期以来,山东聊城活跃着代人讨债的民间团队。

  在这个隐秘江湖,大多时候只要“客户”能出钱,他们便许诺可找到欠钱者,并通过“让他比受到威胁还难受”的办法不得不还钱。事后,团队从中抽成,全身而退。

  活跃的民间借款尤其是高利贷,成为这片江湖野蛮生长的源泉。他们“软硬兼施”,会手机定位,会到老家“宣传”,会把人扣在宾馆,甚至,他们不认为这种做法违法。隐私,名誉,人身自由,种种底线屡被突破,让暴力催债屡屡发生。

  手机定位欠钱者误差20米

  能提供欠钱者的多少个人信息?对于讨债团队而言,这绝对是要问“客户”的头几个问题之一。

  赵知明也不例外。他30来岁,在聊城一家讨债团队工作多年,自称这一行“没有一定关系干不了这个事儿”。他特地在“关系”前加上“不管是黑道还是白道”这个定语。

  找人是赵知明讨债的第一步,也是第一笔收费。“客户”通常看到网上广告或朋友介绍而来,赵知明首先要问的,是其有无欠钱者地址、手机号等等。如有必要,他便称可找关系,将手机机主的所在位置直接确定下来,“这个定位,在公安部门能定位很准,在运营商公司也可以做到”。

  “晚上他要是住在某个小区,(精确度)左右上下不超过20米。”赵知明炫耀着,多年的定位经验告诉他,凭他们接触到的技术,手机只有开机时才能定位准确。

  这是一个神秘的江湖,它不同于个体间的私下帮忙,在这里,讨债人员自称团队甚至公司,广告出现在各大贴吧、黄页。手机定位几乎是他们的必备技能,需花钱才能搞定,有的团队甚至以此劝“客户”快点下手:不然,他一关机,你就什么钱也找不到了。

  同在聊城的债权债务律师刘正义自叹没有这个本事。这个传统的法律人,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介绍按法律程序的“君子之道”:若企业还在生产经营,可申请财产保全;不管能否找得到他,可先去起诉,可能法院会作缺席判决,之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刘正义说,如果还不还钱,“老赖”可能被法院列入黑名单,这会影响很多事情,比如,不能坐飞机,不能出国等。

  在山东,如果是120万元的标的,有的债务律师全程收费大约5万元上下。相比一些讨债团队,这太廉价了。有的团队将找人等前期费用定价1万甚至3万,事后抽成30%~50%。

  这比邹海峰从前的收费贵了一些。曾在网上到处留电话的他,今年退出了聊城讨债大军,周围朋友大多也“金盆洗手”,在他看来,这已是一个不怎么风光的行业。

  当年,他的报价并不高,定金两三千元以上,最终要回了多少钱,再抽成2%。30%以上的抽成比例令邹海峰震惊不已,他分享着如何辨别团队是否有诚意:如果来人跟你签合同,一般没问题;如果只顾开口要钱,那都是“扯淡”。

  邹海峰说,收了定金之后,一般不超过3个月即可让对方还款,“我不管你是贷款还是怎么着,你得把我的债给我还清了。多久还清,要看他的能力,但是一定要还”。

  事实上,不少讨债团队的时限许诺都相差无几。最快的,有的称只要欠钱者资金充裕,三五天即可还钱;更慢的,七天,十天,也可能一个多月。

  这种游离于灰色地带的“野路子”,比刘正义坚持的诉讼程序快了许多。在一些人看来,若走诉讼,数月、半年、甚至更长并不鲜见,即使最终判决,“执行难”有时亦是事情结局。

  把人控制在宾馆逼家人送钱

  “只要他有钱,我们的行动绝对能让他吐出钱来。”赵知明自信满满,他用“行动”定义找到欠钱者之后的工作,说话轻描淡写。

  如果催要的是高利贷,这几乎是一场只有讨债团队能参与的战争。因为“客户”的法律途径已被堵死:按照2015年施行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年利率在24%以内的予以保护,而超过36%的利息部分,不但不受法律保护,借钱者若要求返还这部分金额,法院也会支持。

  赵知明喜欢玩的是“人海战术”,比如派去“十个八个人”。这似乎是业内通例,邹海峰从业时也“出手阔绰”,通常,他会派出三辆车,“5到10个人,就足够了”。人数会影响定金,在他那里,5到7人一般需要5000到1万元。

  邹海峰把这些人称为“专业的要债人员”,面对欠钱者,他们希望做到的是“让他比受到威胁还难受”。他坚称,一定不能威胁别人,威胁是犯法的。

  与大多讨债团队一样,邹海峰也不愿和外人详谈接下来如何运作。每当被“客户”问起,邹海峰等人常用来搪塞的话是“你不用管”,再补一句“定心丸”:“我们保证在法律范围之内”。

  赵知明则不计较先亮出底牌。他直言自己前期战术是“舆论战”。团队会带人去欠钱者老家,“先去他老家闹”,找到父母、村支书说说这事儿,“就去他老家‘宣传’一下,看他还不知道丢人”。律师刘正义则对这类手法嗤之以鼻,“无非是影响别人的生活、生产和工作。”

  另一些讨债团队的前期“招式”,则包括在家门口涂漆,跟随,甚至堵路等等。

  这几成一个有“经验传承”的产业。山东电视台2016年底报道催债群体时,曾披露一段内部培训视频:“讲师”慷慨激昂地说“催收是终身催收,死了以后遗产也要催收”,并称“它首先讲法,但在法之外,它也不完全讲法”,比如“就一直盯着你,隔三差五打你一顿”、“恨不能把你的房子都给烧了,把你的娃卖了”。

  赵知明的手法不止这些,他称,自己的团队可动用社会资源,调查欠钱者名下财产。如果没钱,真的难办;如果有钱,而舆论招式不奏效,赵知明有一招杀手锏——把人“扣”起来。

  赵知明在聊城“扣”过一名冠县老板。这名老板欠了“客户”十几万元工程款,赵知明将老板“控制在宾馆里,允许他打电话,但就是不让他回冠县,就要让他把钱拿过来。”老板的爱人最终从冠县送来了欠款。

  这显然是违法的。而在赵知明的理解里,将人“扣”起来之后,若不限制打电话等人身活动,这就不违法,若限制则违法,“我们不限制他,我们不干违法的事”。

  不少团队理解的“不违法”,仅指不动手打人。这在前些年较为常见,但在一些有经验的团队,这是被淘汰的战术,他们坦言,犯不着为了一些钱把团队搭上。赵知明的表态则是,如果不得已,后期“只能做些违法的事情”,但“违法绝对跟客户不沾边”。

  “我们打的就是法律的擦边球”

  事实上,赵知明的“扣”人在聊城并不鲜见,一些还被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刑。这并非聊城独有, 2006年,四川都江堰市法院公布一组数字,称该院近两年审理的31起非法拘禁案,20起与讨债直接相关,11起也与债务纠纷有关联。

  寻衅滋事罪也易是讨债者的罪名:一名王姓男子曾为讨债准备钢管,事先打听了欠债者工作地址,便电话骗其取快递,之后打伤了他并砸了车。加之王某的其他行为,2015年,聊城中院判决其罪名成立、获刑两年。

  在多名讨债团队的描述里,讨到钱之后的情形,更像“三军会盟”——团队让欠钱者准备好钱之后,通知“客户”当面找对方拿钱或者现场转账,“我们的人也在场,你确认收到了,咱们才撤退。”

  一名讨债团队成员的解释看似“有理有据”:这个钱,公司不能直接到欠钱者手上拿钱,否则这触犯法律,并且,欠钱者不欠团队的钱,更不可能给团队。

  “借条你一定要拿着。”该成员强调。所有讨债团队都声称“客户”必须持有“欠条”,并把它称为“手续”,有了手续,讨债才能开始。甚至,有的团队还会与“客户”签订讨债协议。

  多数团队都明白这行业是一个灰色的存在。当听说要成立“讨债公司”,赵知明直言不可能,“能成立公司吗你说,这不是成了黑社会了”;邹海峰称,聊城这类团队如有公司,多是在境外注册的。一些业内人士则直言所谓讨债协议签了没用,因为本来就不受法律保护。

  “我们打的就是法律的擦边球,你明白这个意思吗?”一名成员承认,这样讨个人债务,国家是不允许的。

  讨债团队的“角色”其实比“擦边球”更尴尬。199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七年之后,该局再次与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联合发文,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从事讨债业务。

  此间,讨债公司有时还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查处。如今,聊城大多讨债团队并无注册的工商字号,有的在签约、缴费之前,连公司地址都不肯轻易告诉。

  治理力度亟待加强

  “催收要是用劝说的形式那也行,关键实际不是这样的。你来我家,我可以给你倒杯水接待你,但你不能把我家门给堵上。”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高祥说,目前,我国讨债方面的公力救济不够便利,国家对暴力催收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亦是不够。

  有民商法学者表示,1977年,美国曾制定《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其中明确了债务催收保证金、从业资质等问题,受访学者称,若把民间讨债机构纳入法治轨道,资质认定十分重要,“可以借鉴”。

  “但像国外这样做是非常难的。”受访学者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最难的是将“高利贷”纳入正常监管范围,争取在20年甚至更长时间内,将其对社会的危害性降低到最小,“很难一下杜绝”。

  这对行政打击带来挑战。冠县工业园一名企业员工说,他们所在的企业曾遭遇讨债,一些人开了三辆车把大门堵了,工人无法下班。报警后,先后到了10来个警察,车才撤走。

  多名讨债团队成员均表示,有时候,报警并不能完全解决双方问题,对讨债人来说,更“出不了事儿”,“因为他欠我们钱”。

  《人民网》2016年8月一篇报道佐证了这一点。彼时,讨债公司一伙人在河南居民李志国住了7天,反复辱骂,不让睡觉,逼其还钱。李志国多次报警,而警察称“这是民事经济纠纷,并没有对人身构成威胁”,仅只是收缴了“讨债者”的木棍。李志国最终在自家顶楼跳楼身亡。

  在聊城律师刘正义看来,警察消极应对的类似情况会越来越少。

  他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聊城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各级公安都开会了”,如果出现限制人身自由等类似情况,必须及时处理,“现在不敢不管”。

  另一些聊城律师,也坚持不要找那些亦正亦邪的讨债人:“你找他们,有可能要回来钱,也有可能出事儿——要不回来钱,你人还得进去。”

  (文中赵知明、邹海峰、刘正义为化名)

  文/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卢义杰实习生 陈丽媛 张玛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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